零售商超类“一件事”

办理事项


适用行业

时尚服饰、文创、生活杂货、潮玩、精品超市、会员制超市。

涉及审批事项

(一)食品经营许可;

(二)公共场所卫生许可;

(三)公共场所卫生备案;

(四)烟草专卖零售许可;

(五)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(店招备案);

(六)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检查。

实施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》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《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》《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联办部门

无

办理途径
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窗申请办理。

办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30-17:00 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
办理地点
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窗

咨询及监督方式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2612012
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
申报材料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材料

类型

材料形式

纸质材料份数

一、共性材料

1

零售商超类“一件事”申请表

原件

纸质

1份

2

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

原件/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3

法人身份证证明。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,应提供委托书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(加盖公章)

原件/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4

场所合法使用证明,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(加盖公章)

原件/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二、个性材料

食品经营许可

1

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、经营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2

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公共场所卫生许可

1

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、平面图(含卫生设施)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2

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

原件

纸质

1份

3

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

原件

电子

1份

4

取得资质(计量认证合格)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(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,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)

复印件

纸质

1份

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(店招备案)

1

设置户外广告、招牌设施安全承诺书

原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2

具体实施方案(包括原图、位置图、效果图、结构尺寸图)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检查

1

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》(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)或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非告知承诺书》(非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)要求: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无缺项、填写规范,加盖单位公章,承诺人必须为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2

消防安全制度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(此项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)

原件和复印件

纸质/电子

1份

3

场所平面布置图、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(此项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)

复印件

纸质

1份

4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复印件

纸质

1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