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事项
适用行业
时尚服饰、文创、生活杂货、潮玩、精品超市、会员制超市。
涉及审批事项
(一)食品经营许可;
(二)公共场所卫生许可;
(三)公共场所卫生备案;
(四)烟草专卖零售许可;
(五)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(店招备案);
(六)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检查。
实施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》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《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》《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办理途径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窗申请办理。
办理时间
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
下午13:30-17:00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窗
咨询及监督方式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2612012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申报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 类型 | 材料形式 | 纸质材料份数 |
一、共性材料 |
1 | 零售商超类“一件事”申请表 | 原件 | 纸质 | 1份 |
2 |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 | 原件/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3 | 法人身份证证明。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,应提供委托书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(加盖公章) | 原件/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4 |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,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(加盖公章) | 原件/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二、个性材料 |
食品经营许可 |
1 |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、经营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2 | 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|
1 |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、平面图(含卫生设施)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2 |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| 原件 | 纸质 | 1份 |
3 |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| 原件 | 电子 | 1份 |
4 | 取得资质(计量认证合格)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(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,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) | 复印件 | 纸质 | 1份 |
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(店招备案) |
1 | 设置户外广告、招牌设施安全承诺书 | 原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2 | 具体实施方案(包括原图、位置图、效果图、结构尺寸图)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检查 |
1 | 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》(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)或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非告知承诺书》(非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)要求: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无缺项、填写规范,加盖单位公章,承诺人必须为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2 | 消防安全制度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(此项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) | 原件和复印件 | 纸质/电子 | 1份 |
3 | 场所平面布置图、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(此项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) | 复印件 | 纸质 | 1份 |
4 |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 | 复印件 | 纸质 | 1份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