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企业开办一件事”

办理事项

序号

事项名称

1

企业设立登记

2

公章刻制备案

3

发票领用

4

企业社会保险登记     

5

 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


联办部门

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办理途径

网上办理(四川政务服务网:http://www.sczwfw.gov.cn) 窗口办理

办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09:00--12:00 下午13:30-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1B08

咨询及监督方式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3123917
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
申报材料

序号

材料标准名称

材料

必要性

来源

渠道

材料

类型

纸质材料份数

电子材料份数

1

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/个人独资企业登记(备案)申请书/合伙企业登记(备案)申请书

必要

窗口领取、网上下载

原件

1


2

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

必要

窗口领取、网上下载

原件

1


3

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/合伙协议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
4

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,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
5

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/合伙人会议决议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
6

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
7

住所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(或住所自主申报表原件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
8

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